——访三位谈判专家有感
提到“谈判”,人们往往会在脑海中展现这样一副场景,企业家或商人在谈判桌前慷慨陈词,为各自的利益据理力争,双方为合同中的某项条款争的面红耳赤,有时还会出现双方四目相对、默默无言的僵持局面。谈判虽然只有两个字,不同经历的人,对其内涵的理解也是不尽相同的,不同谈判者的性格及心态也会产生不同的谈判结果。那么,什么才是决定
——访三位谈判专家有感
提到“谈判”,人们往往会在脑海中展现这样一副场景,企业家或商人在谈判桌前慷慨陈词,为各自的利益据理力争,双方为合同中的某项条款争的面红耳赤,有时还会出现双方四目相对、默默无言的僵持局面。谈判虽然只有两个字,不同经历的人,对其内涵的理解也是不尽相同的,不同谈判者的性格及心态也会产生不同的谈判结果。那么,什么才是决定
谈判能否成功的关键,什么样的谈判才是真正成功的谈判呢?带着种种疑惑,我们采访了三位身经百战的谈判专家。
采访的过程令人难忘,各位专家在回顾他们的谈判经历时,无不感叹那是人生道路的一笔财富,有成功喜悦也有挫败失落。他们时而慷慨激昂,时而遗憾叹息,毫无保留的向我们展现了他们对谈判的爱与恨,为我们指明了谈判成功的关键因素。
在大多数人看来谈判理应是一件风光、体面和轻松的事情。然而在他们的内心对谈判却有种别样的感触——谈判是个苦差事,是件周密、细致的事情,极富刺激性和挑战性,但同时又是一件极富乐趣的事情。
提及谈判成功的关键因素,通常情况下,人们会关注谈判人员的素质。的确,谈判人员需要具备较高的个人素质,包括熟练恰当地运用商务礼仪知识,优秀的语言沟通及表述能力,极高的敏锐度和过人的反应速度。但透过此次采访,三位专家从亲身经历中为我们总结了三点决定谈判成功与否最关键要素:正确认识谈判、端正谈判态度、知己知彼。人们常说“实践出真知”,希望这三点关键要素会给您带来一点启发。
正确认识谈判
什么是谈判?专家学者已经从理论角度给出了精确的定义。美国谈判学会会长,著名律师杰勒德.I.尼尔伦伯格在《谈判艺术》一书中阐明:“谈判的定义最为简单,而涉及的范围却最为广泛,每一个要求满足的愿望和每一项寻求满足的需要,至少都是诱发人们展开谈判过程的潜因。只要人们为了改变相互关系而交换观点,只要人们是为了取得一致而磋商协议,他们就是在进行谈判。谈判通常是在个人之间进行的,他们或者是为了自己,或者是代表着有组织的团体。因此,可以把谈判看作人类行为的一个组成部分,人类的谈判史同人类的文明史一样长久。”三位受访专家基于多年的实践经验给“谈判”做出了精辟的概括:谈判是一个双方求取共识、集结共同利益、心和心互动的过程。
端正谈判的态度
遵循“双赢”法则。“双赢”是谈判取得成功所应遵循的不二法则。虽然现代社会充满了尔虞我诈,但是面对谈判决不能过于急功近利。许多谈判的结果并不理想,正是因为谈判者过于固守自身利益而忽略或牺牲了对方的利益,未能理解“双赢”的含义,结果导致谈判失败。受访专家根据多年的谈判经验为我们分析了谈判者陷入这一困境的主要原因:
第一、理论上的“双赢”与现实谈判中的双赢存在一条难以逾越的思想鸿沟——谈判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第二,谈判者错把“双赢”当作谈判技巧。“双赢”是谈判遵循的法则,是成功的谈判结果。不是谈判技巧决定双赢的结果,而是谈判者的观念决定双赢,谈判技巧是为人所用的,谈判者树立怎样的观念直接决定了他将采取怎样的谈判策略,并应用相关谈判技巧。
第三,谈判者误认为一方所得,即一方所失。许多谈判者错误的认为,谈判具有“零和效应”,向对方作出的让步就是自己的损失。
如何走出这样的困境?受访专家总结了自己在谈判成长道路上的经验,也许能给我们带来些启发,寻求一条谈判道路上快速成长的捷径。我们应该彻底抛弃“独占一块大饼”的谈判思想,树立“谈判无输家”的观念,正确理解“双赢”的含义。每个谈判都有潜在的双方共同利益,而共同利益就意味着商业机会,谈判者应该考虑如何将双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寻求可持续性的长远合作和发展。一味的满足一方的利益,追求一方的“胜利”,可能将导致长久的失败——失去再次合作的机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真正站在谈判的主体和客体之间寻找一个双方能够达成共识的焦点,不仅要考虑自己的利益,同时要考虑对方的利益,不仅要考虑眼前的利益,更要考虑合作关系持续发展的价值。因此,真正成功的谈判是寻求双方共同的发展,真正的成功是大成功,这就是“双赢”的真正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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